黃佩珊 /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輔導農民以人工撿拾福取代化學藥劑防治福壽螺,並建立區公所成為代收及代付平臺,收購的福壽螺將提供轄內養殖漁業當飼料;3月20日實施第一天就收到福壽螺螺體437公斤、卵7,211公克,數量超出預期,成效良好。
市府農業局指出,農業局規劃的「104年度第一期作福壽螺防治計畫」是為降低化學藥劑使用量,以人工撿拾的方式防治福壽螺,福壽螺收購期間為今年3月20日起至4月28日止,每星期二、五上午8時至12時(例假日除外)。
民眾可於期間內將撿拾的福壽螺直接繳交到大甲、大安、外埔、清水、梧棲、大雅、神岡、后里、龍井、烏日、大肚、霧峰等12個,轄內有大面積水稻產區的區公所。市府收購福壽螺體每公斤15元,而螺卵未滿10公克不計價,10公克以上,每1公克1元,農民可於代收地點直接交螺、卵,並換取現金。
農業局表示,原以為因收購福壽螺時間略晚,且臺中市已進入插秧末期,預計交螺、卵數量應該不多,但才收購第1天,就有農民不遠千里,從潭子騎著機車拎著11公斤的福壽螺到大雅區公所交螺,烏日區也出現重達2,810公克的福壽螺卵,龍井還有3位老農民合力抬來148公斤的福壽螺螺體,成果良好,每個農民都換得心滿意足。
農業局也提醒民眾撿拾福壽螺卵須注意自身安全,且勿養殖福壽螺,若違反非農業經營相關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農業局邀集大家一起來撿拾福壽螺,一兼多顧,不但防治福壽螺、確保食品安全,亦可維護農業生態,創造三贏局面。201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