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惠貞 / 高雄市衛生局於104年4月22日稽查轄內「貴雄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販售茶葉原料給台中「大統茶行」情形,業者表示僅販售「綠茶」茶葉原料,係於103年7月8日自越南進口,現場提供輸入及出貨資料,本局人員現場已封存綠茶、烏龍茶等品項11,984公斤,並於現場抽驗紅茶、綠茶及烏龍茶等5種品項檢驗農藥。
進口販售茶葉原料若經檢驗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照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
高雄市衛生局持續針對本市餐飲業者及連鎖飲料店加強茶葉及花草茶原產地調查及殘留農藥檢驗,抽驗業者有50嵐、甘蔗泡、水巷茶弄、港式茶飲店、茶葉販售商等業者,茶葉來源包含越南、中國等地,若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將依法處辦。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轉6301)。2015/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