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員警許舒維,於4月10日晚擔服備勤勤務時,見一越南籍嫌疑人阮○海(男,72年次)獨自走進派出所,並稱要向警方自首,警方嘗試以中文溝通,發現阮嫌能聽懂中文,為求謹慎仍電請翻譯至所協助製作阮嫌筆錄。阮嫌表示係從101年8月持越南護照入境台灣,工作沒幾天因覺得太過勞累即從台中市梧棲區工作處逃逸,逃逸期間以打臨工維生,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後輾轉到了高雄找工作,因生活難過,動了返家的念頭,在存夠錢足以繳納罰款後,遂向警方自首,表示希望警方協助幫忙遣送回國。
警方於偵詢期間發現阮嫌神色有異,且身上未攜身分證明文件,言詞間亦不斷閃躲逃逸期間打臨工之問題,遂以警政系統查證其身分,竟發現阮嫌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所發布之詐欺通緝犯,阮嫌試圖掩飾其犯行依然被警方識破,全案依詐欺通緝移送移民署專勤隊及臺灣臺中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2015/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