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二分局覺民派出所為加強轄區治安平穩,爰針對轄內犯罪熱點周遭編排不定時臨檢,希望藉由高度見警率來降低犯罪。巡佐宋雲芳及員警曾明耀於4月6日晚上23
時30分臨檢大昌二路上之撞球館時,發現一名男子不時低頭,企圖避開警方目光,行跡可疑,遂向前盤查,然而該男子一直亂報個人資料致使無法查證身分,更加引起巡佐宋雲芳懷疑,並發現該男子之禿頭特徵似乎與去年11月中旬,轄內發生一件存款遭人盜領及超商竊盜之竊嫌相符,遂請渠返回勤務處所查證身分。
經警方以臉部識別系統查證,發現該男子(林○凱、69年次)
為竊盜治安顧慮人口,此時警方更加確信該男子即為涉嫌去年轄內盜領及超商竊案之嫌疑人。林嫌一開始還矢口否認,但經警方調閱相關影像後,林嫌才坦承無誤。當警方追查林嫌所涉案件時,林嫌表示當時所竊之東西均已丟棄,但眼尖的警方發現他身上有一串機車鑰匙,與在撞球館盤查時表示是以步行方式前往消費,說法有所出入,復經警訪積極追問後,林嫌才表示有騎機車,並自願帶警方至他停放機車之巷弄查看,警方發現該車還很新穎,應不可能是林嫌所購買,查閱車牌後發現該車是在日前在五福二路遭竊之贓車,此時林嫌才又坦承該機車是因為他發現鑰匙未拔,想說「借」來作為代步工具用,並在該機車置物箱內發現林嫌去年犯下盜領案所穿之衣服。後經警方擴大追查時,發現因其特徵明顯,早已是本分局多個派出所鎖定之對象,經清查後發現該嫌光是去年在三民區內,至少已犯下13案,全案調查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持續清查林嫌是否在其他地區涉案。2015/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