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惠貞 / 動力小船違停在愛河水域,經交通局開罰後並與動力小船協會協商,該協會同意全部停泊鼓山漁港第二船渠,但部分船主不滿協商內容仍違停在愛河水域。市府交通局呼籲動力小船業者,不要以身試法、儘速駛離愛河水域,以免再次受罰,屢勸不聽者將依法強制拖離。
動力小船協會所屬船隻違停在愛河水域遭交通局開罰,漁船業者拉白布條進行抗議,交通局為維護愛河水域秩序,於3月13日再出面召開協調會,會中達成共識在海洋局安排下全部停泊鼓山漁港第二船渠不再停泊於愛河水域,該協會漁船船主也撤下抗議白布條。
不料部分動力小船船主不滿這項共識,並提出包括繼續停泊於愛河水域並興建浮動碼頭供其停泊、撤銷行政處分、市府應專案收購漁船才願意返回船籍港等訴求。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航行愛河水域船舶航行安全及高雄市重要觀光景點愛河水域整體景觀,將確實依「高雄市愛河水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管理愛河水域。
交通局再次重申,為維護愛河水域秩序,及市府相關重大工程進行,呼籲該協會船主不要以身試法繼續違停愛河水域,該局將依法連續加重罰鍰,最重將強制移置拖離愛河水域。2015/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