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男子林○○(53年生、住:高雄市大社區、有竊盜、毒品、公共危險等多項刑案資料),於103年12月16日因公共危險罪,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通緝中,渠自知有案在身,為躲避警方查緝,行蹤常飄移不定,本分局偵查隊小隊長周文斌,平時即掌握轄區治安狀況,於104年1月18日執行轄區刑案偵查時,在本市大社區三民路與中正路口發現林嫌行蹤,隨即不動聲色呼叫隊部支援,待支援警力抵達後,即將林男逮捕歸案。
林嫌到案後,辯稱未收到地方法院傳票不知道遭到通緝,全案經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通緝案由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偵辦。2015/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