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新北市政府再次宣誓優先拆除嚴重影響公安違建的決心!市府拆除隊並排定 1 月 6 日進行拆除違建情節最嚴重的新店區北宜路 2 段一棟加蓋 6 層樓違建的建物。拆除隊強調, 對於有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一直都是優先拆除的對象,不容打折。
對於本案,拆除大隊表示, 於 103 年 11 月即輔導違建所有權人自行拆除,屋主雖表明將自拆,卻沒有明顯拆除動作,進度緩慢,因此拆除大隊於 103 年 12 月間就張貼拆除通知單,排定執行既定的拆除行動。
拆除大隊表示,處理違章建築是市府常態的業務,本來就訂有違章建築拆除訂有優先順序表,依照程序在執行拆除工作,也努力遏止新違建的產生; 市府並於 4 年前成立專案小組針對 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公眾交通、公共衛生 的違建,優先執行拆除 。統計每年平均拆除 12000 件違建, 4 年來共計拆除近 5 萬件違建。此外,市府於 民國 96 年起也針對頂樓投資套房違建進行專案拆除,一旦查獲頂樓違建有提供出租套房使用之情形,都被列為優先拆除的案件。
基於優先拆除影響公安違建的原則,拆除大隊於 1 月 6 日照已排定之既定行動,進行新店區北宜路 2 段一棟建築物加蓋 6 層樓違建的拆除工作。拆除大隊指出,該 違建原有 2 層樓建築物, 102 年 12 月遭民眾檢舉於頂樓加蓋 6 層,由於該棟建築物高於左右兩側建築顯得特別突兀,經查報並張貼拆除通知書後,屋主一直以自拆為由拖延不拆,市府並於去年 12 月間張貼違建拆除通知單,告知屋主本府將派員進場強制執行拆除。
拆除大隊表示,統計全市有影響公共安全的 2 層樓以上違建,共計 2746 件,將優先執行增建 3 層樓以上之列管案件 605 件強制拆除。包括 6 層樓 1 件、 5 層樓 4 件、 4 層樓 43 件、 3 層樓 557 件,其中並包含在學校附近做出租套房雅房行為的違建優先拆除。
市府拆除大隊自民國 96 年起對於頂樓投資套房進行專案排拆,一旦查獲頂樓違建有提供出租套房使用之情形,都被列為優先拆除的案件。拆除大隊強調,凡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或公共衛生之違建,都將列為市府優先執行拆除之對象,以符合建築管理之目的,維護大多數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201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