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玲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表示,民國98年交通部頒佈「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以475年回歸期地動加速度240Gal(1Gal=1cm/s2),作為橋梁抗震能力設計基準。但是民國70年代以前,臺北市都市發展興建許多公共設施時,並無類似設計規範及數據,作為設計基礎,所以用現行最新規範審視後,確有改善之必要。
近年來,新工處根據最新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委託專業工程顧問公司,針對通行超過30年的橋梁,進行模擬分析,其中橋梁結構系統單純,適用靜態側推分析部分,於最短時間內得到結果,發現士林區望星橋、復興橋、福林橋、雙溪橋及百齡橋等5座橋梁,抗震能力無法達到現行規範標準。
於是透過耐震補強工程,全面提升、強化這5座橋梁的耐震能力,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區域交通設施完整,期能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標。
針對每座橋梁跨距、結構型態等特性,設計分散水平力裝置、鋼板包覆橋墩、防落拉桿及防落托座等補強工程,施工期程自103年10月1日至104年9月29日止,總工程費約新臺幣4,580萬元。
新工處補充,民眾行經施工路段時,請小心慢行,並依據施工人員指揮通過。201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