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前鎮分局於12月25日指出,本市前鎮區凱旋四路與凱得街口是設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此處常常闖紅燈,因而發生交通事故,威脅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近期由交通分隊員警,加強對於闖紅燈之駕駛人當場攔截製單舉發並予以告誡,希望藉此以減少事故之發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交通分隊也提醒民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取締交通違規之真正用意,是希望汽機車駕駛人,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2014/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