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陽明所警員馮佳欽、賴錦漢於11月06日17-19時許擔服巡邏勤務,17時45分許巡邏至轄內覺民、高速便道時,發現有一男子(黃00)形跡可疑疑似酒醉坐於機車上,隨即前往查看,並對其詢問是否需要警方協助護送返家休息,但該黃00男子神情恍惚,顧左右而言他,警組向其詢問是否有證件可提供警方查看住家在何處,黃00拿出身分證後,警組伺機以其身分證號查詢該員是否有牽涉刑事案件,果不其然經查該員為不能安全駕駛案件通緝犯,隨即通報勤務中心,將該通緝犯帶回勤務處所以現行犯將其移送所屬地檢署偵辦。
陽明所警員馮佳欽、賴錦漢平時為人正直,勤務認真,巡邏當下能勤務落實,眼明手快迅速查察,查獲通緝犯,維護治安環境,強化轄內流動人口清查及攔檢盤查可疑人車,深入地方治安死角,實屬不易,民眾都相當給予讚賞與肯定。2014/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