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一交通分隊於11月4日轄區巡邏防制車禍時,在中和街上發現羅00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行駛,基於行車安全向前攔查後發羅嫌渾身酒味,經施以酒測後發現酒測值為每公升0.60毫克涉及公共危險罪,隨即將羅嫌帶回交通分隊依法偵訊,並於晚間20時移送高雄地檢署。
羅姓男子說4日16時00左右於仁武加工區下班後,在廠區內與同事吃晚餐並喝啤酒混高樑,約莫喝了一小時後即騎乘機車欲回三民區中和街住所休息。羅男稱由於喝酒騎車,一路上非常遵守交通規則並注意有無警察巡邏,沒想到快到家前因緊繃的心情鬆懈,遂將安全帽取下掛至機車置物?,隨即遭後方交通警察上前攔停盤查,歸虧一簣。
分隊長馬延德表示:酒後騎車案件層出不窮,羅男從仁武返回三民區路途遙遠,若是不勝酒力將可能造成自身或其他用路人安全上的危害。三民一交通分隊將致力於車禍與酒駕上的防制,以保障用路人安全為依歸。2014/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