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年上半年進行學校餐盒及食材抽驗,共抽驗155件(包含70件餐盒、48件蔬果及37件肉品),檢驗結果1件「長江豆(菜豆)」檢出殘留農藥芬普尼Fipronil:0.047 ppm(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規定,其餘均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
本次抽驗70件餐盒檢驗項目為(1)微生物限量:每公克中大腸桿菌群最確數(標準:1,000 MPN/g以下)及每公克中大腸桿菌最確數(標準:陰性);(2)性狀:鏡檢有無黴菌絲。其中3件餐盒初抽衛生標準不符規定,經令業者限期改正後,再次前往複抽,均已符合食品衛生標準。
本專案另抽驗85件食材,含37件肉品及48件蔬果,針對肉品檢驗項目為動物用藥殘留,37件肉品動物用藥殘留均符合規定;48件蔬果檢驗項目為農藥殘留,結果1件「長江豆(菜豆)」檢出農藥殘留殺菌劑芬普尼Fipronil:0.047 ppm(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規定,其餘均符合規定(芬普尼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皆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除通知學校並已令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農政單位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同時提醒民眾在食用或烹調蔬果之前,簡易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 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可有助於去除殘餘的農藥。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承辦學校餐盒及午餐,應確實控管餐食之品質,除了採用當地當季食材,採購肉品應選購經政府輔導驗證,如CAS優良肉品標誌或經各級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生鮮肉品;採購蔬果,最好選擇具有認證標章或良好信譽的商家產品,並於驗收時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且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另辦理外購午餐之學校,於學童食用前應確實做好盒餐的衛生保存措施、防範食物腐敗,以維護學生在校食用餐點之衛生安全。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臺北市衛生局抽驗結果除適時發布新聞外並公布於網站,歡迎查詢,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9。以上稽查結果,可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相關訊息。201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