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玲 / 勞動部已公布核發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新樣式,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呼籲雇主聘僱外籍人士工作時,一定要落實「查」、「核」、「問」。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表示,本年2月17日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因組織改造變更機關名稱為勞動部,配合組織改造,勞動部公布核發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之新樣式。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提醒雇主聘僱外籍人士工作前,一定要查驗外籍人士工作證,如為本年2月17日後核發之工作證已更換為新樣式,請雇主務必留意,並落實「查」、「核」、「問」3步驟。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呼籲雇主!勿因一時疏忽聘僱非法外勞從事工作而受裁罰,雇主聘僱外籍人士之前一定要落實「查」、「核」、「問」3步驟(「查」驗證件、「核」對身分及詢「問」資料):第一、主動「查」驗前往應徵之外籍人士證件之「正本」,請其出示並檢視其居留證「正本」(居留證係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及工作證「正本」(工作證係由勞動部核發,若表明為外籍配偶卻持「工作證」前往應徵則可能是假冒);第二、「核」對證件「正本」是否確為應徵者本人,確認所看到為證件正本,且該證件確實為該外籍人士所有,避免逃逸外勞持他人證件或偽造證件前往應徵矇騙雇主;第三、對外籍人士之資料應詢「問」清楚,應清楚知道應徵者之資料,若係外籍學生則其就讀之學校、就讀科系、住宿地址、國籍及是否確實仍在念書或已經休學等;若為外籍配偶則其配偶姓名及資料、戶籍地址、國籍等資料都應詳問清楚。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最後提醒雇主「多一分細心、少一分擔心」,雇主如有聘僱外籍勞工相關問題,歡迎向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電話:02-25502151)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06000)詢問。201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