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盛 / 103學年度第1學期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月17日止。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補助簡介及申請表可至勞工局勞工組織科、澄清服務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本市各區公所、勞工保險局高雄市辦事處索取,亦可到高市勞工局(http://labor.kcg.gov.tw/)、全民勞教e網(http://labor-elearning.mol.gov.tw)及勞動部網站(http://www.mol.gov.tw)下載。
該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3千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5千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5千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萬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該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加給20%;若同時符合者(申請人獨力負擔家計且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者須符合自91年1月1日以後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至103年9月15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3年8月15日以前失業),且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此外勞動部已修正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放寬補助申請資格條件,將申請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由原本規定需新台幣114萬元以下,放寬為10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未領取其他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即可申請。
為提升勞工朋友就業率,勞工局除了加強辦理徵才活動,也提供各項就業關懷及補助訊息,期望協助弱勢待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133陳小姐。2014/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