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現今社會上虐待動物的事件層出不窮,許多無辜的動物生命更因此受到傷害,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北市動保處)特別以「防止虐待動物」為主題,製作了一支30秒防止虐待動物電視廣告宣導短片,邀請江蕙擔任動物保護代言人完成公益拍攝。江蕙公開呼籲:「請勿虐待動物,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因為動物也是受到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如果遇到虐待動物的情形,請您站出來共同防止虐待。」。北市動保處表示,「保護動物、防止虐待」,大家一起來,為了提升宣導及教育觀念,特別安排於臺北市捷運月台電視、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原住民台等無線電視台、有線電視台CH3頻道7(個)頻道、臺北市捷運月台電視所有共109站及Youtube網路公開分享平台公開播映。
北市動保處指出,任何使用捕獸鋏、工具虐打、不當使用農藥、毒藥等藥物或其他方式,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等…,都是虐待動物的行為,依法最重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如遇到虐待動物的情形,請牢記人、事、時、地、物五要訣,包括報案人姓名、地址、電話,施虐人長相、外貌特徵;詳述虐待傷害動物的經過、事發的詳細時間、事發地點,並告知何種動物受虐、動物目前狀況如何,並觀察周遭是否有監視錄影機可提供照片、影片等證物,以及是否有其他人看見,報案請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呼籲共同防止虐待動物的同時,更期盼飼主能夠建立正確飼養觀念,確實負擔起飼主責任。
貓狗是人們最忠心的好朋友,也是我們家庭中的一份子,儼然成為人們生活的伴侶或毛小孩,動保處為了讓市民對於動物對待有正確的認知,積極強化防止虐待動物法令的宣傳管道,自民國98年起陸續開始利用網路社群傳播動物保護相關資訊,又隨著媒體傳播媒介型態增加,除了電視廣告宣導短片之外,更於台北捷運臺電大樓站及忠孝復興站設置捷運燈箱廣告2處,加深每位民眾印象與認知,將動保概念一點一滴深入臺北市的每個角落,植入每位市民的心中,讓更多市民暸解動物保護相關法令,喚起飼主重視動物權與飼主責任,共同打造友善動物的城市。20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