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玲 / 有關臺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指出,為何大陸配偶不需參加歸化測試即可取得身分證及如何提升新移民暨其家人文化認同的部分,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表示,外籍配偶歸化國籍係依國籍法規定,外籍人士欲歸化我國國籍,需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依「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認定方式為需通過歸化測試(60分)或參加新移民研習課程(72小時),並於申請準歸化、放棄原屬國籍後始得申請歸化,期間約需4年;而大陸配偶則依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於入境辦理結婚登記並申請依親居留滿4年後、再申請長期居留滿2年(每年在臺居住滿183日)即可申請定居證,毋須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故大陸配偶毋須參加歸化測試,此二者均適用中央機關的法令,市府也將評估後建議中央機關統一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有關參加測試及取得身分證之相關規定。
另對於議員指出跨國婚姻因文化認同不一,容易產生家暴案件的部分,民政局指出跨國婚姻的經營確實比一般國人更不容易,為了協助新移民,臺北市政府無論就生活適應、社區支持、家庭關懷等方面皆有跨局處協助,鼓勵新移民跟家人一起參加各式活動,期達到家庭和諧終極目標。201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