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玲 / 為減輕臺北市失業家庭的經濟負擔,讓失業勞工子女能安心就學,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請把握受理時間。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表示,申請人只要符合設籍臺北市(如申請人係與設籍臺北市之國民結婚,且依法獲准居留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非自願離職失業未滿6個月、101年度家庭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領有其他政府單位提供之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即可提出申請。補助的額度為公立高中職5,000元、私立高中職1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12,000元、私立大專院校26,000元。
符合資格的民眾,申請時請備妥申請表,並附上在學子女10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繳款單影本、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申請人及配偶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的全戶戶籍謄本,於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收。
勞動局提醒,請民眾把握受理時間,申請表可至勞動局或臺北市各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http://www.bola.taipei.gov.tw/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失業勞工子女獎助金),相關訊息亦可洽臺北市民熱線1999詢問。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