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高雄市區違規停車委外拖吊業務,自從去年九月底合約到期即停擺,歷經五次發包流標,迄至去年12月底完成招標。民營拖吊分三個區域進行,其中民一區(負責苓雅、新興、前金、鹽埕區),停擺七個多月後,已於16日重新上路,將有助改善市中心違停亂源。
高市違停委外拖吊,除嚴重妨害人車通行或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之虞外,以1、併排停車;2、消防栓前;3、不依順行方向、不緊靠道路右側及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4、公車及大客車停靠區;5、身心障礙、警備車、汽車及機車停車格遭他種車輛占用;6、車道出入口;7、自行車道及禁停車輛之人行道、徒步區;8、以及由交通局劃設logo之紅線路段及道路交岔路口10公尺內紅線處為拖吊重點。
苓雅警察分局長劉耀欽也表示,苓雅分局轄內違規停車報案數佔整體案件的報案數為四分之一,從今日起有民營拖吊的加入,除能補充公營拖吊車輛、人員的不足,亦可降低110報案件數及減少員警處理違停疲於奔命,以提升員警處理各類案件的品質,並籲請民眾遵行交通規則,勿任意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秩序,降低因違規停車所造成交通事故發生,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014/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