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頡勝 /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於103年2月間,因偵辦販毒案件時意外查 出綽號「9斤」的男子, 居住於鳳山鎮南宮仙公廟附近民宅 販毒並製造二級毒品,專案小組經過蒐證、跟監後,發現 綽號 「9斤」 的男子真實姓名為 吳○龍並承租於八仙公園對面之鳳山區長樂街附近民宅,並利用住宅2樓作為提煉、結晶及純化2級毒品安非他命場所,吳嫌為規避警方查緝,除大門加裝鐵門外更裝設6支高解析度監錄器過濾巷內人員及車輛,出入也均是以高級車輛代步,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後, 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廖偉程檢察官指揮偵辦 。 於本(103)年5月13日10時許,巧見屋前有台電人員正在移置路燈之際,即假冒成施工人員避開監錄器後進入吳嫌家中,除 查緝到吳嫌到案後,並在其地下室、1、2樓間查扣安非他命成品6包共計2010.44公克、K他命1罐32公克及冷凍箱、脫水機、研磨器、各式燒杯、化學藥劑等製毒工具等1批 。
吳嫌訊後否認犯案,辯稱製毒器具及毒品皆為朋友所有,全案依違反毒品防制危害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2014/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