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岡山警分局甲圍派出所警員康盛發、朱皓晨,於晚間19時00分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橋頭區三仙路德美巷有民眾發生糾紛,並在該處大聲爭吵,雙方氣氛火爆僵持不下,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理。
警方獲報後旋即前往現場了解,並在現場發現當事人蔡姓與黃姓兩位女士在該處大動肝火,爭吵不已。經員警詢問了解,得知導火線係蔡姓女士長期擺放花瓶在路中,阻礙附近鄰居通行,影響用路人的權益,鄰居黃小姐看不下去,對蔡女好言相勸,卻招來蔡女的冷言冷語,雙方因此起爭執。
警方為維護民眾通行安全與權益,對蔡姓女士開處勸導單,請蔡女限期改善擺放障礙物之行為,還路於民。黃小姐以及附近居民對於警方積極的處事態度大為讚許,並感謝警方為民清除路霸,維護居民的權益。2014/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