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瑜 / 監察院二次糾正義大案市府回應,依照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立義大世界爭議案發照依行政與技術分立、超容積建築師簽證不實,無信賴保護適用。市府重申該案依法行政,收到糾正文後會向監察院說明。
關於報載監委說法,除今年3月20日剛由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確認行政技術分立原則,且認為義大案係建築師未依法設計,簽證不實,且無信賴保護適用,依法須受懲戒外,在去年先後對義大案作成的確定判決中亦確認實設容積嚴重逾越法定上限,業者無信賴保護適用,且肯認市府行政行為為合法,故報載對外所指稱之情事,應係對事實有所誤會,會持續加強與監委溝通並澄清。
市府表示,義大案自縣市合併以來糾擾迄今,但市府仍秉諸最大誠意持續與業者溝通,今後也將以最大的善意,在維護建物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前提下,依據法令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意旨,並考量業者權益下去謀求解決的方法。2014/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