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莊姓被害人日前,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前鎮區中山路與五甲路口停等紅燈時,因超車糾紛遭槍擊,並於該車右後車輪上方葉子板發現有1個彈孔,且於行李箱右側發現1個彈頭,遂向警方報案。
前鎮分局長張博文立即指示偵查隊、草衙所與刑大偵七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展開調查,鎖定涉案車輛車主林0和涉有重嫌,循線於1月2日15時許緝獲林嫌,經林嫌同意搜索後,於林嫌住處起獲彈匣1個、子彈5顆等證物,經詢問後,林嫌坦承犯行不諱,並供稱槍枝於犯案後,寄放於戴姓友人家。
專案人員於1月3日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檢察署聲請搜索票及拘票緝獲戴嫌,戴嫌坦承接受寄放該槍枝,期間並曾將槍枝交予其洪姓友人,而後再將槍枝歸還予林0和之兄長林0豐,全案於日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1、4項,將嫌犯林0和、林0豐、戴0家、洪0盛等4人,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2014/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