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屢有民眾檢舉反應 , 汽 ( 機 ) 車駛入公園出入口 、 人行道 、 自行車道等之違規行為 ,致影響身心障礙者行的安全,尤其以阿公店水庫環湖自行車(步)道及河堤公園 、 和平公園等處較為常見,岡山警分局特加強執行取締,希民眾配合改善,共創優雅生活環境 。
公園出入口 、 人行道 、 自行車道 ,係為行人及自行車所專設,如 汽 ( 機 ) 車駕駛違規駛入 , 易造成行人及自行車通行之阻礙 , 尤以對身心障礙者行的安全影響更大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規定 ,不依規定車道行駛 、 行駛人行道,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第55 、 56 條規定,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 ,岡山警分局長陳德源即要求所屬員警, 加強汽 ( 機 ) 車駛入公園出入口 、 人行道 、 自行車道等違規行為之取締 ,及勸導非屬道路範圍之公園區域 、 環湖自行車(步)道之類似行為, 以維護行人及身心障礙者行的安全及權益 , 並呼籲汽 ( 機 ) 車駕駛人 ,遵守路權規定, 勿有將車輛駛入公園出入口 、 人行道 、 自行車道等違規行為 , 以免受罰 。2014/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