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珊 / 台中市政府持續處理財團法人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違法經營販售南屯區第一花園公墓一案,除依法追究相關行為人責任、嚴懲不法行為外,市府今年7月31日已領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發給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並於8月3日通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房屋稅籍變更登記,後續將再依法辦理保存登記,以維護市民權益。
民政局指出,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規定,拍賣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當天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也就是自7月31日起,台中市政府已成為中台福座、榮美殿等建物的所有權人。
除了不動產,市府也於7月31日領得動產拍定證明書,第一花園公墓部份動產,包含受電設備、機電設備、消防逃生設備、佛像、銅爐、祭拜桌、辦公設備等,所有權都已歸市府所有。
市府已於8月3日通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房屋稅籍變更登記,並具狀向台中分署聲請不動產點交作業外,未來將更積極辦理後續清理、整頓的工作,以維護市民權利。
民政局也再次呼籲民眾,購買相關殯葬設施時,應先查明是否已合法啟用,切勿購買、投資不合法的殯葬設施,避免衍生消費糾紛;市府也將密切關注買受人的行為,未取得殯葬設施合法化、殯葬設施經營業身分前,不得販售、經營殯葬設施。20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