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駐臺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供臨托服務-父母出庭安心 子女照顧無慮
劉玟麗 / 家事事件法實施以來,訴請離婚、改定子女監護權或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等有關家庭事件案件常有需出庭的必要,但法院開庭時,家長無法帶著孩子進法庭或不便讓孩子看見訴訟進行過程,但也無法讓孩子在庭外獨自等待,無人看顧。故10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與臺北地方法院、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合作,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供臨托服務。
臺北市政府自96年起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設置處理家庭暴力暨家事事件聯合服務中心就近提供協助,今年至9月家事案件中,涉及親子議題的案件共有957件,佔所有案件的63%。今年9月份1個月的家事案件中涉有未成年子女的案件就有52件,佔所有案件比例的62%。父母因家事案件出庭時,未成年子女臨托、照顧的需求很高。
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地方法院為讓帶著孩子來開庭的家長,在出庭過程中,能無後顧之憂並兼顧審理案件品質,協調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特別於法庭區提供1處空間,並與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嬰幼兒保育科合作,媒合有托育經驗的保母與志工人員,於104年10月1日開始提供臨托服務,讓家長安心出庭,不必擔心子女看顧問題。托育室約4坪大,內設有娃娃角落備有多項玩具及繪本供孩童使用,讓嚴肅的法院多了小朋友的笑聲與唸故事的聲音,臨托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天分上、下午兩個時段。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許立民表示,臺北市政府與法院合作推展臨托服務,為全國創舉,期盼共同營造溫馨、友善的司法環境,讓有臨托需要的家長能安心、放心出庭,也能讓法庭程序進行順利。2015/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