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社、台灣北社、台灣教授協會等民團告發馬英九洩密
邱頡勝 / 馬英九前總統2016年9月27日於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時,公開洩漏2015年馬習會會前協商內容,但根據相關公文可知,此事前安排過程業經陸委會核定為「國家機密」,因此永社、台灣北社及台灣教授協會等團體,與義務律師團黃帝穎律師、鄭文龍律師、傅馨儀律師,11月2日上午在台北地檢署前召開記者會,依法告發馬英九涉犯刑法洩密罪。
另外,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免除大巨蛋標案得標廠商遠雄集團營運權利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及擔任總統期間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涉犯一次刑法洩密罪及二次教唆洩密罪,另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經公民向北檢告發,因此一併聲請限制出境,呼籲北檢確實依法偵辦,切勿包庇。
義務律師團黃帝穎律師指出,馬習會前的磋商程序及協商內容,被列為國家機密,國會及各界無法事前監督,也沒辦法了解磋商過程;當時陸委會稱馬習會被核定為國家機密,如今馬英九卻沒有經過解密程序的情況下,對外散布當初協商的過程,此舉不但已傷害台美互信,還被馬英九拿來炫耀、說嘴,顯然涉及刑法洩密罪,檢方應依法偵辦。
黃帝穎律師並質疑檢察官對陳水扁、馬英九有兩套標準,呼籲北檢在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執法上要有所作為。黃帝穎指出,馬英九的犯罪行為,在幾個案件中(如黃世銘洩密案及大巨蛋案)已非常明確,但北檢卻遲未傳喚,更未限制出境,對比陳水扁一卸任即境管,檢察官執法的兩套標準,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義務律師團鄭文龍律師批評,馬英九自以為是土皇帝,將國家機密隨便在課堂上洩露,國家機密牽涉國家安全,此舉凸顯其恣意妄為,「馬英九大概是對自己的講學內容沒信心,只好靠爆國家機密的料來吸引關注。」並警告北檢,若不依法積極偵辦馬案,「下次就開怪手進來」。
義務律師團傅馨儀律師表示,「假設,你在一間科技公司上班,公司會讓科技人員簽一條保密條款,這條款不會因為工作卸任或換公司而有所解密,會跟著一輩子。」很遺憾,今天要舉發的個案,甚至涉及國家機密,「有關於兩岸的協談、有關於台美的關係,這是前總統能置喙的嗎?」屬於國家人民公共的權益,陸委會已正式函覆「馬習會」到現在都是國家機密,兩岸關係的問題都還沒有解決,怎麼能夠在課堂上公然暢所欲言?
台灣北社張葉森社長提醒北檢,民間團體已經數度告發馬英九相關的案件,但北檢至今仍然沒有依法動作,嚴重傷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如今罪證確鑿,北檢千萬不能再吃案。
台灣教授協會陳俐甫教授則指出,馬英九作為教授雖然享有「講學自由」,但也不代表他可以將國家機密恣意洩漏,學術自由和國家利益應該有所權衡,不能夠僅僅以學術自由作為馬英九的保護傘,北檢仍然應該要對其洩密進行司法追訴。
義務律師團強調,被告馬英九曾有美國綠卡、且直系血親有美國籍,近期更頻有出國行程,如未限制出境,恐有刑責無法訴追之高風險,故聲請台北地檢署限制馬英九出境。各社團並呼籲「依法偵辦馬英九,檢方不要再吃案」,要求檢方回歸刑事訴訟法,對於「涉嫌重大」的馬英九,依法採取正常的偵查作為。201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