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監視器下大膽行竊 警逮獲時竟辯忘了結帳
邱頡勝 / 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於本月12日受理轄內三C賣場內物品遭竊案(三民區澄清路),店長表示店內展售之2台行車紀錄器遭人竊取,警方受理後立即著手偵辦,查出係一名王姓婦人(40年次,有偽造文書及竊盜等刑案紀錄)涉案,遂於本月20日循線查緝到案。
經查王嫌接獲本分局通知後,為了脫罪,乘隙將竊取的二台行車紀錄器回到原賣場結帳,殊不知賣場已配合警方逮人,甕中捉鱉當場人贓俱獲。
王嫌所竊取的兩台行車紀錄器價值分別為6990元及4488元,店內總計損失11478元,其辯稱竊取行車紀錄器是為了研究用。警方詢問時,婦人持續狡辯自己是忘了結帳,並不是故意偷竊,但犯行全都入鏡,故不予採信。婦人因警方依程序通知其到案說明,因此認有隙可乘,才想回店內結帳,藉此舉脫罪,然未料警方與賣場合作緊密,自動上門就逮,聰明反被聰明誤,始料未及。店家對於警方於短期內破案,多次表示感謝之意,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將王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2017/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