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偷車再換掛贓牌行搶落單婦女 岡山分局警積極追緝逮人
邱頡勝 / 岡山警分局所轄橋頭區站前街於12日18日下午,發生飛車搶奪案,被害婦人徒步行走於站前街時,遭1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及口罩歹徒騎乘懸掛失竊車牌之重機車從後方搶奪脖子上之金項鍊1條,歹徒得手後,迅速逃離現場。岡山分局獲報後立即與楠梓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以案發現場為圓心,應用同心圓理論及暴風路徑追蹤模式,連日積極擴大調閱近百支監視器影像,分析比對搶嫌身型特徵及穿著,發現該名搶嫌另涉及高雄市多起機車及車牌竊盜案,經查嫌疑人黃○○,38歲,有搶奪、毒品、竊盜、詐欺等多項前科,該嫌於105年2月25日因搶奪、毒品、竊盜等案件(刑期3年3個月)遭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中。
專案小組依據查訪所得情資前往黃嫌經常出沒之地點,及曾與黃嫌共同施用毒品之友人租屋處附近埋伏,於12月22日18時40分許,在本轄橋頭區南北路40之17號前發現黃嫌戴口罩出現,專案小組立即上前表明身分,欲將其逮捕到案,黃嫌發現專案小組人員,立即轉頭拔腿就跑,警方為嚇阻逃逸,立即持槍對空鳴槍1發,並迅速追上將黃嫌撲倒壓制在地,另於其上衣口袋內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3小包、注射針筒、玻璃球吸食器等違禁物品。黃嫌坦承因缺錢購買毒品而犯下該搶案,並天真的以為騎贓車,又換掛另竊得之車牌,並戴口罩及全罩式安全帽行搶,即可規避警方追查。最讓黃嫌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遭通緝逃亡已經快2年了,警方都無法將他緝捕歸案,而行搶後才4天,警方竟然可以迅速掌握他的行蹤,將其查緝到案,讓黃嫌今年必須在監獄裡過年了。全案偵詢後依搶奪、竊盜、毒品等罪嫌隨案解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岡山分局郭俊廷分局長表示,搶奪案件影響社會治安甚鉅,警方積極偵辦、迅速破案就是最有效的防制作為,可以有效嚇阻潛在的犯罪者,還給轄區居民一個安居的環境。2017/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