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繳費好便利 北市警局推出便民措施
蔡佩珍 / 為方便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推出一項便民措施,自108年1月1日起,若民眾違反警察機關權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至84條(即慢車、行人及道路障礙違規),除原先員警開立違規通知單(紅單)及各警察分局所開立之裁決書,可至全國四大超商操作多媒體機台 (如:ibon、FamiPort等) 列印違規單號繳款單、郵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或應到案(舉發)之分局進行繳納外,上述裁決書亦可直接攜帶至全國四大超商臨櫃進行繳款。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經統計數據顯示,近三年(105至107年)來民眾至超商繳納罰單的比率分別為56%、52%及53%,占總繳費數量5成以上(平均三年占近54%),由此可見超商繳費對民眾之便利性與重要性。為再提升民眾繳款之多樣性及繳費意願,規劃推行交通違規裁決書上新增三段式條碼,藉以讓民眾可直接攜帶新式裁決書至超商臨櫃進行繳款,無須再操作多媒體機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此多元化的繳款方式,除可達成便民服務之目的外,亦可提高違規通知單收繳率。此項便民措施將於108年1月1日正式啟用,屆時民眾將可多加利用多元管道之繳款方式繳納交通違規通知單。然而,北市警局同時也呼籲,遵守交通法令不任意違規才是主要核心價值,除可降低員警舉發案件數外,亦是確保平安回家與避免荷包縮水的不二法則。2018/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