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國家隊弊案詐千餘元 加利林明進起訴
覃柏睿 / 士檢偵辦口罩國家隊弊案,查出加利科技將三百九十五萬餘片大陸製非醫用口罩流入實名制,詐得徵用款一千○六十八萬餘元,另挪用熔噴布製作口罩獲利二千三百三十九萬餘元,起訴負責人林明進等被告。
士林地檢署是依藥事法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詐欺取財罪,起訴林明進、加利科技;林明進的特建企業未經許可製造兒童醫用口罩,另被依藥事法起訴。
士檢指出,加利科技、特建企業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一億元罰金;此外,林明進犯罪所得達三千四○七萬一千二百元,檢察官九月四日在加利科技扣得八○三萬元,另向法院聲請扣押林男存款九百萬三千六○七元及台北市內湖區土地與建物獲准。
全案起於新北市三重區某藥局女藥師,九月間整理郵局寄達的實名制口罩,發現有簡體字說明書。案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等單位稽查發現加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檢調介入偵辦,負責人林明進訊後以三百五十萬元交保。
士檢指出,加利科技原為口罩國家隊成員,今年六月一日起徵用量為定額每日十九萬片。林明進因與大陸人士熟識,有進口口罩管道,自六月十八日起,以每片一.四二元價格向大陸安徽安景瑞公司購入非醫用口罩四百六十七萬八千片,進口後分裝並打上國家隊代碼「11」。
林明進隱匿口罩原產地,將大陸製非醫用口罩冒充為自家生產的醫用口罩,再依徵用書提供實名制徵用共計三百九十五萬六千片,以每片實名制醫用口罩徵用價格二.七元計算,詐得徵用價款共一千○六十八萬一千二百元。
此外,加利科技利用徵用廠商資格,低價向受經濟部徵用的不織布廠商購入醫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卻未實際用於製造實名制口罩,而挪用為一般市售口罩原料,牟得不法利益二千三百三十九萬元。
檢察官查出,林明進曾在手機筆記「混帳政權對應方式」,載明「混充進口(違法)」,且與大陸廠商聯繫時說:「反正能交政府,不怕」,並提到熔噴不織布送驗數據不錯,但到客戶端就不行,顯見林明進明知大陸熔噴布品質不穩,且混充非醫用口罩為違法之舉。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