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節民團批太極門案無法平反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劉大川 / 1月11日司法節當天,民間團體舉辦「從太極門案行政救濟之路體檢我國司法」論壇體檢台灣司法環境,包括前法官、律師、法學教授紛紛以太極門案開講痛批,台灣的司法不認真去平反人民受到的公權力迫害,加害人還可以升官,太極門絕對不是個案而是指標案件,此案無法平反,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當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近30個民團於臺大應力館舉辦論壇。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痛心表示,司法對恣意的行政迫害,沒有產生矯正的功能。太極門受迫害從1996年到現在,就是政府犯罪,把台灣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船打破一個洞,因為沒有即時平反、補洞,導致這個洞越來越大,打洞的人獲利(檢舉獎金、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署績效獎金),但在船上的這些人就要共同承受迫害。他強調,太極門案絕對不是個案,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學者專家也提到由太極門案衍生出來的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司法院在今天慶祝司法節,而高等法院刑事庭也宣判駁回黃姓志工媽媽自訴前新竹縣竹北分局長謝博賢發布不實新聞稿的公然誹謗案。這二者相對照,根本是司法節最大的諷刺,司法對被害人千刀萬剮,而加害人謝博賢還可以升官。謝博賢法庭上已經自白他沒有查證黃媽媽是否有到執法人員家中「侵門踏戶」就發新聞稿加以抹黑,但是一審法官卻變成被告的辯護人,找很多理由說謝博賢有言論自由,同樣的高等法院也跟著官官相護。
前高等法院法官袁從楨律師表示,太極門案極可能是被一個滿是成見、自以為是又自認是正義之神的人辦出來的。一個理想的法官除了清廉還要明白,如果對人性、人生的艱難沒有體會,對社會實況認識不足,對很多事理的判斷違反常識,照樣是恐龍法官,傲慢、自以為是正義之士,照樣做傷天害理的事。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太極門案件中,承辦的法官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當第一審法官,已經審過了,被調到最高行政法院去,又再判同一案件,又把它駁回,沒有人能夠接受的!很多案件上訴了二、三審後,又發回更審,不斷地來回?不是人民好訟,而是裁判品質有問題,法官迴避完全沒有辦法貫徹,人民完全不會信任。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砲打政府:2017年蔡總統召開了司法改革會議,其中包含了「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監督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保護隱私及弱勢群體的權利」,哪一點是大家有感受到的?被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案件,就是因為這樣救濟失靈的法律制度,導致即便被國家認定是冤案,也給予國家冤獄賠償,還是無法獲得有效的救濟。呼籲政府,應該落實轉型正義,督促財政部和國稅局,依證據認定贈與事實,依法撤銷違法稅單,解消民怨、平反冤案,還給太極門師徒清白與公道,並歸還遭違法拍賣、收歸國有之太極門海內外弟子的修行家園。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表示,每年慶祝司法節都沒有感覺到它改善人民的痛苦,實在是讓人非常沮喪。司法良心,英文是Judicial Conscience,也就是說,司法人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司法公平是最基本的條件,還有要保護人民權利免於被侵害,也是司法良心應該要去做的事情。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也在論壇上致詞表示,法律是國家、社會穩定的基石,法律的仲裁者及執行者,更需要謹慎,將人權與良心,放在律令條文之前。法律,對人民而言,是不是正義的實現?決定於仲裁者及執法者的良心天平,故良心,可謂司法的靈魂。「司法節」的存在,提醒著我們莫忘前人對於民主法治的願景,和在歷史上所付出的努力;你我的責任,是承先啟後,在現行制度中落實這樣的精神,讓法律能夠真正發揮其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理與正義的定位。2023/01/13
圖說1: 民團指出太極門案不平反,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圖說2:司法節民團舉辦論壇體檢臺灣司法環境。
圖說3:聲援竹北黃姓志工媽媽的志工,在新竹縣警局外抗議。
圖說4:陳志龍表示,太極門案是政府犯罪,把台灣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船打破一個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