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成功 高院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發回更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遭北檢聲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抗告,台灣高等法院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疑涉收賄、圖利,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依檢察官目前提出的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於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不服台北地院駁回聲請羈押裁定,於3日4日下午5時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書。北院整卷後,當晚便將抗告狀連同卷證轉呈台灣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連夜分案並展開閱卷,於4日下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將重開羈押庭。
「京華城容積840%」案引發爭議,台北地檢署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禁見,前市長柯文哲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彭和北檢昨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經審閱卷證後,4日下午撤銷柯文哲原裁定、發回北院;彭振聲部分因抗告狀未經本人蓋章、簽名、捺指印,通知本人補正後另行裁定。
北院未准羈押柯文哲,是認為柯不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道開會情形,自身也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未達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2日凌晨裁定無保請回。而彭振聲當時兼任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屬關鍵角色,北院認為彭在都委會多次會議中,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裁定羈押禁見。高院撤銷發回的主因,是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