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於104年6月30日接獲店家報案遭一名男子竊取一瓶價值新台幣27元的米酒,警方到達超商時,發現嫌犯已步行離開。店長告知警方店內之超商店員已脫掉制服尾隨,並即時通報警方嫌犯所在位置。該名男子行經三民區新民路時,看見警察出現驚恐不已,立即加快步伐前進。鼎山所警員陳赯麒、朱光涵、莊博州、林峻毅見狀,分別從各路口包抄攔停該名男子,隨後超商店員立即前來指認,稱該名男子竊取店家之米酒,警方遂立即以準現行犯將該名男子逮捕。
警方調查發現鄭嫌(男、43歲)家住三民區,目前無業,家境貧寒、經濟拮据,從104年6月起陸續至該超商竊取米酒、魚罐頭及科學麵等食品,累計一個月內「造訪」該超商5次。店家因清點店內庫存時,陸續發現短少,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鄭姓男子涉嫌重大,便告知店員如有發現鄭嫌須特別注意。因此當鄭嫌再次造訪時,店員發現米酒遭竊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偵訊時,鄭嫌坦承犯行後悔不已,供稱實在是走投無路才多次行竊。警方告知鄭嫌日後如有需要,會協助申請急難救助、補助生活日用品,並鼓勵鄭嫌之後要好好找工作養活自己,不要再下手行竊。全案調查後,將鄭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2015/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