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第二分局因應暑假來臨,執行暑期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快打部隊,執行期間接獲通報轄內有大批汽車聚集,立即趕赴現場後,僅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而無飆車情事,盤查後竟於後車廂備胎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吸食器。
日前三民區大豐路與大順路口有數輛汽車聚集,民眾報案疑似有飆車情事,巡佐宋雲芳及警員翁宗平趕赴現場後,卻僅有一部白色自小客車。警方盤查時發現車主(張○○、79年次)有多項毒品刑案資料,並表示目前從事汽車修理,因為該車昨日剛過戶,準備要請大順路上的車商協助販賣,只是剛好有客人汽車故障需要緊急救護,所以才會在現場,但警方發現渠神情怪異,便請渠主動打開車內供警方檢視。當警方檢視至後車廂內備胎時,原本站在一旁陪同查看之車主突然上前做出撥東西的舉動,讓巡佐宋雲芳警覺有異。進一步查看時,發現車主所撥之物品是一團衛生紙,內竟包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經警方初步檢視內仍有殘渣,遂將其帶返勤務處所檢驗。
經警方檢驗後確認吸食器內是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張嫌雖否認持有吸食,並辯稱不知該違禁品是何人所有,唯該違禁品在其車上備胎內所發現,而張嫌亦表示從過戶到遭警方查獲時,未曾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警方調查後,全案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2015/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