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仁武警分局大社分駐所警員黃志旭、黃耀徵等2員,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騎警車行經大社區民生路55巷00號前,發現董姓男子駕駛一部輕機車搖搖晃晃,疑似酒駕或服用藥物導致,趨前盤查,男子卻棄車欲躲避,但腳麻跑不動,經警用電腦查證原是毒品通緝犯,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警方盤查過程中,得知男子姓名董○興,70年次,為他轄列管毒品驗尿人口,屬脫驗人口及未出庭應訊被法院發布通緝。黃志旭警員見董嫌眼神飄忽不定、精神渙散,懷疑其仍有吸食毒品習慣,規勸其勿再執迷不悟,應好好接受服刑及勒戒治療。董嫌見無法再掩飾犯行,也想要好好改過不想終生一直躲避警察,主動帶同警員回居住所,主動交付放置床上之安非他命2包(含袋毛重共計0.6公克)、玻璃吸食器2支。
警方帶返分駐所內偵辦,深入訊問了解董嫌日前因與前妻離婚,心情不好才開始吸食毒品,100年曾被楠梓警方攔查持有二級毒品移送法辦,之後一直逃避驗尿及未出庭應訊而被通緝,近年一直躲藏在大社區的學生套房,以打零工維生。今日被大社警方查獲,董嫌聲淚俱下表示後悔、不想再繼續躲下去了並深痛反省不再碰毒、好好接受勒戒改過自新,全案依毒品通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偵辦。2015/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