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當事人簡女士現租屋居住於高雄市橋頭區,其罹患骨髓纖維化(血癌)並領有重大傷病卡,目前與丈夫兩人同住,丈夫從事臨時工,為負責家中主要生計者,惟工作薪資微薄(約1萬餘元),目前生活困難已陷入困境,極需社會救助。
岡山警分局甲圍派出所所長曾智明、警員羅卓龍,得知簡女士的生活困境後,立即將其個案轉介社會局救助,並代為申請馬上關懷,以幫助轄內困苦居民改善困境。警方於日前會同社會局人員及張榮發基金會訪視簡女士,經訪視小組認定符合急難救助事第3類之1規定,發給10000元補助。對於警方深入轄區查訪工作,主動關懷弱勢族群,深得當事人感謝。20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