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有關高雄煉油廠宿舍遭退休人員佔用議題,由於有佔住戶對外的說法內容悖離事實,為避免這種不正確的說法以訛傳訛,誤導地方民眾視聽,甚至造成對中油公司的誤會,因此中油公司高雄辦公室特別就此事做出下列幾點的澄清與說明。
﹝一﹞、中油公司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前,都簽訂備勤宿舍使用借貸契約並至法院辦理公證,依據該契約規定,該使用備勤宿舍員工若退休,須於退休生效日起三個月內遷出宿舍。
有關某位陳姓退休員工表示「員工有在公司任職年資41年,就可續住41個月之規定」的說法,毫無根據,也是完全錯誤的說法。中油公司為還原事實真相,特地公開員工入住前簽訂的備勤宿舍使用借貸契約影本1份,以作為證明。
﹝二﹞、國營事業之所以設置備勤宿舍,主要是提供在工作上有備勤需要的員工,就近居住在廠礦鄰近地方,以確保廠礦的正常運作,以及萬一有緊急情況時可以在最短時間內趕抵現場做應變處理,因此若被退休員工長期佔用,就有違備勤宿舍的設置目的;再者,如果工作上有備勤需要的員工,卻無法就近住在備勤宿舍,不僅對廠礦的正常運轉有不良的影響,甚至會減損緊急情況時的應變能力。
﹝三﹞、中油公司為經濟部轄下的國營事業,包括宿舍在內的所有財產均為國家資產,也等同屬於全民的資產,因此不論站在情理法上,都不容被私人佔用,因此懇請社會大眾體諒中油必須秉公、依法處理宿舍遭佔用的基本立場與做法,並在義理上給予支持。2015/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