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頡勝 / 租用遊覽車應查證駕駛人持照資格及車輛安全設施,以確保行車安全。高雄區監理所近日在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執行監警聯合稽查遊覽車輛時,查獲1名駕照已經吊銷仍駕駛遊覽車的林姓駕駛,除禁止其駕駛並請公司另派合格駕駛員接駁旅客。
高雄區監理所陳所長表示:本所為維護行車安全,每月排100多班次配合警方在各風景區或重要路口執行稽查,這類不符規定的駕駛人,如果駕車一定對用路人及旅客的行車安全容易產生危險。除當場舉發「駕駛執照業經吊銷仍駕駛大客車」及「遊覽車客運業者派任無駕駛執照人駕駛其車輛」2張違規通知單,另涉及違造文書部分,由警方帶回偵辦。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您,租用遊覽車前應選擇重視車輛安全及派車管理良好之遊覽車業者,惟消費者無法自行安排旅遊行程及食宿時,建議透過具有豐富旅遊經驗的合法旅行業者規劃,以保障旅程及食宿安全事宜。有關合法遊覽車客運業及其營業車輛數資訊,各公路監理機關均已公告上網,網址為www.mvdis.gov.tw,可多加利用,必要時可向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洽詢。2015/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