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前鎮分局長陳德源於5月11日晚在該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慰勤時,發現被害人何○之(男、90年次)神情慌張向值班員警請求協助,經詢問始知渠腳踏車於104年5月2日10時在高市新光路高雄市圖書總館遭竊,惟於5月11日21時在臉書(Facebook)二手自行車交易平台發現該遭竊自行車並留有交易人姓名及電話等資料,因考慮聯絡資料人在台南市不知如何索回該車,旋至派出所請求協助。
陳分局考量派出所同仁深夜跨轄辦案較無隱匿性,旋指揮偵查隊陳隊長明俊立即帶隊前往台南市偵辦此案。另經調閱網頁相關資料,比對失竊車輛特徵後,確定為被害人何男所失竊自行車無訛,旋即展開偵查技巧,與孫嫌約定於台南市東區北門一路310號(7-11超商)交易。同(11)日22時20分,孫嫌帶著失竊自行車出現,陳隊長等人一擁而上逮捕孫嫌帶案偵辦。
案經偵訊孫嫌供稱該車為在台南市北區西門路(西門町跳蚤市場)內以新台幣(以下同)7,000元向何嫌所購買,因騎乘後覺得不舒適,旋將該車資料PO上臉書(Facebook)二手自行車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陳隊長得知幕後竊嫌為何嫌後,另派遣偵查人員前往台中市(何嫌租屋處)逮捕何嫌帶案偵辦。何嫌到案後供稱渠為「西門町跳蚤市場」攤商,於104年5月4日有不知人士帶該車至該攤位以7,000元進行兜售,本次交易渠並無獲利,惟經偵辦人員研判何嫌無法供出兜售失竊自行車嫌犯年籍資料,顯係狡辯之詞,不足採信,全案於104年5月12日以涉嫌竊盜及贓物罪嫌將孫嫌等2人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本案何姓民眾對於本分局積極展開偵辦的行動力感到『揪甘心』,且能在幾小時內就將竊嫌逮捕歸案更令其驚訝。陳分局長德源再次宣示本分局為民服務的熱忱及積極性,讓民眾可以感到宜居高雄的幸福感。2015/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