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漁港地區聞人胡○○(男、46年次)因與人有債務糾紛,於5月4日遭不詳民眾約10餘人搭乘數輛車前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東一路○號住家,分持木棒及高爾夫球棒砸毀胡員所駕駛自小客,案經民眾報案旋據以偵辦。
前鎮分局於案發後立即通報警力到達案發現場,員警於下車詢問狀況時,該等犯嫌迅即下車實施損毀行為,前鎮分局同仁即一邊請求支援一邊對空鳴槍制止後,現場人車一哄而散前鎮分局偵查隊接續進行偵查追緝,並查獲「9766-○2」等6部車輛涉有重嫌。於15月4日兵分六路分持通知書前往涉案車主進行通知到案,犯嫌唐○○(男、83年次)到案後坦承不諱,並起獲犯案木棒及高爾夫球棒等證物,亦供出薛姓犯嫌(男、80年次、有多項妨害自由及損毀素行)為帶頭者。另隔日10時田○○(男、66年次)及李○○(男、74次)等2人到案,並供出渠犯案經過。
前鎮分局除持續追緝上揭6輛涉案人車外,並積極釐清作案犯嫌身分,以淨化社會治安風氣。陳分局長德源再次重申,前鎮分局嚴禁街頭暴力發生,將以強勢及積極偵辦態度進行打擊及遏止,以維護民眾安全無虞之生活。2015/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