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有關三立電視台播出「一位服務七年的約聘動保志工於元旦後失去資格」1案,動保處表示約聘僱人員是依據臺北市政府核定員額,並經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於網路上公開徵才,經過面試錄取後才與本處簽訂契約,成為一年一聘(僱)之定期契約人員。而依據志願服務法第3條之規定,志工為民眾出於“自由意志”、“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為社會提出志願服務者,因此動保處之志工任用乃依據動保處公告之「志願服務計畫書」招募,只有適任與不適任,並無任何聘僱契約。
動保處表示該名自詡服務滿七年之許姓志工,自102年9月起不斷以錄音、錄影、網路言論及媒體的方式要脅動物之家工作同仁,甚至散播斷章取義的網路言論詆毀動物之家形象。103年11月6日,許小姐藉由媒體力量,於記者會上以「白色恐怖」及「精神壓力」的名義攻擊動保處及動物之家;104年1月2日,許小姐再次前來動物之家,要求同仁配合其要求,全程皆以錄音錄影之方式,威脅工作同仁,嚴重影響動物之家行政及公務運作,也違反志工倫理,已屬不適任志工。
動保處再次說明動物之家志工證為1年換發1次,該名不適任志工已被機關註銷證號並不予以換發新證,與市長上任及約聘僱制度無關。201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