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黃彥中12月3日備勤時,獲報前往中正、輔仁路口,現場帶回一名被協尋之國中女學生返所,並通知其家屬母親到所,經所長周春成向其瞭解,該國中女學生因家中管教嚴格,因此從彰化到高雄住於其女姓網友家10天,周所長向其勸導在外遊蕩之危險性及向其舉出相關社會案例,國中女學生知錯後隨母親返家,家屬對警方深懷感謝。
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警員黃彥中擔服103年12月03日12至14時備勤勤務,12時10分受理民眾報案中正、輔仁路口有需要警方協助之案件,黃員前往現場了解,發現有一名國中吳姓女學生已被通報為被協尋人口,在女姓網友家中居住了10天,黃員將吳姓女學生帶返所內後,通知其雷姓母親來所帶回女兒。吳女在所內等候母親時,向所長周春成、警員黃彥中述說自己從彰化來高雄離家10天,期間都居住在其女姓朋友家中,離家是因為和家人相處不睦,其母到所後,在周所長關心詢問之下,瞭解吳女的父親管教方式較為嚴格,周所長向吳女說明離家在外遊蕩的危險性,且以社會案例勸導吳女,也讓其母女雙方在所內好好彼此溝通,隨後吳女跟隨母親返家,福德二路派出所長周春成、警員黃彥中為國中青少年殷殷勸導,輔導親子相處事蹟深受民眾感激。2014/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