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李宗儒於103年10月03日值班時,遇民眾拾獲500元人民幣及現金旁遺留一張購物清單,李員依購物清單上之姓名查詢聯繫,確為失主,該失主到所表示該現金準備要寄給內地父母親供生活費使用,所幸能夠找回,對警方服務感謝不已。
苓雅分局成功路派出所警員李宗儒於103年10月03日18至20時擔服值班勤務,18時許遇一位莊姓民眾到所稱剛於馬路上拾獲五張100元人民幣,攜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尋找失主,莊民並表示於拾獲人民幣現場旁,同時遺留一張購物清單,上方留有名字(姓蘇),於是李員推測此五張100元人民幣應為該蘇姓民眾所有。
李員透過警政查詢系統,幾經抽絲剝繭後,查得蘇姓民眾的確住在成功所轄附近,通知蘇姓民眾至派出所確認,蘇民慌慌張張地跑進派出所,表示其在家中及附近百般尋找其遺失之人民幣,皆遍尋不著,該筆現金剛自銀行提出,準備寄給內地的父母供生活費使用,原本失落沮喪的心情,幸虧有好心民眾及熱心警察尋回這筆現金,讓其父母親的生活費也終於有了著落,頻頻拭淚,再三對警察表示感謝。2014/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