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英 / 近年來醫護人員之過勞與工時問題頻受大眾矚目及社會關注,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於今年1月至4月特別針對臺北市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之前曾遭申訴等共46家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督促醫療院所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勞動法令,期使醫療院所員工之勞動權益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表示, 46家醫療院所專案檢查結果發現共有20家違反,違反缺失比率高達43%,主要缺失事項以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4條, 6家)、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4家)、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時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3家)及未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勞動基準法第83條,3家)最為常見。另外,休假日出勤未加給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9條,2家)、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勞動基準法第36條)、與從事繼續工作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使女性夜間工作未符合法定要件(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及僱用受僱者在250人以上雇主未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第1項),也在本次專案檢查中發現有醫療院所違反,勞動局刻正依行政罰法規定要求違反之事業單位陳述意見,並進行後續裁罰作業。
陳業鑫局長特別呼籲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規範,避免讓救人的醫護人員反而暴露於工時過長、持續疲勞的風險之中,這是雇主的義務也是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局仍將持續關注醫護人員的勞動條件,讓守護市民健康的醫護人員,也能保有合法、健康的勞動條件。201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