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忠 / 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香港輸入的「豬油」等有衛生安全之疑慮,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經查該公司所製造「全統香豬油?及其他24項豬油油品一律下架(品項如附件)。
該公司售予之下游油品名冊正清查中,倘下游業者有販售「全統香豬油?等25項豬油油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有使用到強冠25項豬油油品應主動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未依規定者,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另,高市衛生局接獲高雄空廚股份有限公司代工統一超商公司「7-11三鮮燒賣(5顆裝/包),使用全統香豬油問題油品之產品批號為有效日期104.08.24前產品」及統一武藏野股份有限公司販售之「國民炒米粉,此產品已前於103.5.18全面下市?。
呼籲下游業者倘未自主管理及主動通報而被查獲使用「合將香豬油」或「全統香豬油」等25項違規產品,或持續使用該等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6-5000萬元罰鍰。統計各縣市退回「全統香豬油」油品,截至下午4點累計155,992公斤(10323桶,含庫存量)。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800-285-000。201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