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頡勝 / 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日前接獲一名在外租屋的女大學生報案,稱其遭房東騷擾,經警方陪同女學生返回家中整理行李搬家,並建議其向學校請求協助,於7月2日該名女學生在學校教官的陪同下至本所與房東解約。
103年6月下旬某日中午,一名女大學生在其男友陪同下,哭哭啼啼地至本所請求協助,警方初步詢問下,原來該名女大學生在校外租屋,與房東同住在一透天厝內,中午時房東喝完酒後,不斷地敲打其房門,要其開門,作勢欲強行進入,女學生十分害怕不敢開門,一直到確定房東不在門外之後,才趕快跑出來直奔派出所報案,警方首先前往該屋找該名房東,惟房東仍在酒醉中無法正常陳述,接著詢問女學生是否要提出告訴,但女學生不願意,只希望能搬出租屋處,但又害怕遇上房東,於是在警方陪同保護下,返回家中安心收拾重要行李,臨走前警方提醒女學生先行安頓好住居問題之後,租約解除問題可請求校方提供協助,於是在7月2日早上10時許,學校教官陪同該名女學生,與房東約在派出所解除租約,房東酒醒後對自己一時失態十分後悔,頻頻向女學生道歉,並主動退還全部押金。轄區十全派出所呼籲,學生在外租屋,如遇到問題時可主動請求警方或校方協助,以保障自身權利及安全。2014/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