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玲 / 臺南市新沙卡里巴攤商抗議而停工近6個月的新南國小遷校校園新建工程,承包商於5月15日上午八時進場施作工程。臺南市政府表示:依歷年來法院相關判決,原海安路攤商已經領取徵收補償金,法律上市府無安置攤商義務,且現有557攤位中,只有3戶為原海安路攤商,市府與攤商間僅為私法關係,攤商並無繼續使用該地之正當權源。市府秉持依法行政,無法違反判決再給予補償,但為照顧市民生活,仍由經發局積極協助攤商,提供鄰近公有市場攤位,請新沙卡里巴攤商整合共識提出方案,市府會盡力協助媒合到適當場所繼續營業。
教育局鄭邦鎮局長表示,新南國小配合運河星鑽計畫遷校,遷校工程去年11月17日開工後,旋因新沙卡里巴攤商抗議而停工,依工程契約必須於今年5月18日前復工,承包商派工進場施作。除了工程契約逾期承包商求償問題之外;金華橋通車在即,勢必造成學校師生交通衝擊;再者因為研議遷校,新南國小校舍及教學設備經費不易獲得補助,有危及校園安全及降低教學品質之疑慮。凡此總總,新南國小遷校工程施作實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鄭邦鎮局長特別獻上火鶴花給攤商,懇請同意施作,期盼文小41遷校預定地附近店家及攤商能體諒,讓學校順利完成遷校,也促成運河星鑽計畫帶動中西區繁榮的多贏局面。
日前多次協調過程中,攤商也表達認同校舍新建的必要性,但仍動員到場不願讓工程單位進場,教育局鄭局長表達市府願以最大誠意解決問題,而重申:
1.新南國小遷校工程復工有其必要性,請攤商理解體諒。
2.為照顧市民生活,市府將協助媒合至適當營業場所,請攤商整合出一致意見,市府盡力協助。
3.市政有延續性,但攤商並無繼續使用該地之正當權源。
新南國小劉明道校長表示,新南遷校案已研議多年,本案工期450日曆天,預計102年9月初竣工。新南國小家長會長蔡俊男表示,新南國小師生及家長,莫不翹首企盼校園新建工程趕快施工,能一併解決金華橋通車後對新南國小師生交通安全之衝擊、校舍及教學設備老舊降低教學品質之疑慮,進而實現運河星鑽計畫繁榮大臺南之理想。
新南國小遷校,是運河星?計畫指標性工程,金華橋的通車又是實現繁榮願景具體成果的第一步,隨之而來臨安橋的完工、星?計畫商業區的開發,臺南市民期待數十年的運河活化,將加速實現,從都市開發的角度來看是老城區的活化新生,從文化城市的角度來看,是歷史繁榮的再現。2012/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