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忠 / 針對大愛村永久屋開始課徵房屋稅問題,高雄市長陳菊22日在市政總質詢時答詢表示,當初前縣府爭取5年免徵房屋稅未獲中央同意,合併後市府積極爭取延長2年免稅期,適用期屆滿將依稅法行事。
財政局長簡振澄指出,免稅或減稅法律皆有明文規定,大愛村住戶因適用莫拉克風災特別條例期間予以免稅,如今適用期屆滿重建戶開始繳稅,除非是低收入戶或房屋面積未達課稅標準才能減免,徵稅依法有據。
至於大愛園區污水處理廠、商店街與餐飲部的停車動線,及佛教道教預定地等問題,陳菊說,大愛村的問題牽涉層面廣,涉及中央和市府跨局處職權,為了提升效率,將請劉世芳副市長召集相關局處前往會勘,共同向中央爭取。2014/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