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碧珠 / 台灣港務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開發計畫,開發基地面積約43公頃,配合自由貿易港區物流發展的需求,以作為營運基地及物流腹地,並引進產業類別以倉儲、物流產業為主。
港務公司依據環評法第八條規定,於20日上午10時,假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蒲康樂活動中心舉辦『「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自由貿易港區第二期」公開說明會』,邀請各主管機關、民意機關代表、有關團體及鄰近區域民眾共同參與。
針對民眾表達南星計畫土地未合法登記,依法不得辦理撥用,且不得進行開發;港務公司提出說明並表示南星計畫土地係由高雄市政府辦理填築及登記,港務公司依行政程序辦理撥用及申請開發,一切均依法辦理。
臺灣港務公司表示對於各機關、團體及民眾關心的污染、噪音、空氣品質等各項議題,均會納入南星自貿二期環評書件中檢討並審慎評估,該開發計畫為回饋一般民眾,並降低開發對鄰近環境衝擊,計畫範圍內規劃近19公頃(約佔44%開發面積)土地,做為公園綠地及停車場兼廣場等公共設施,並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不僅可有效改善環境景觀現況,並可提供一般民眾舒適的遊憩空間,並落實永續發展理念。
為減輕民眾對於該計畫開發的疑慮及提高公眾參與程度,港務公司於103年5月26日(星期一)將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回饋中心演藝廳(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2號)再辦理第二場次公開說明會,臺灣港務公司期透過真誠的溝通與協調,懇切希望當地的民眾能全力支持,共同努力為台灣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達到共識。
為落實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精神,臺灣港務公司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於今年4月6日至8日連續三天登報刊載該計畫審查結論及環評書件公開陳列地點,並於4月8日函發相關機關,於4月9日至5月14日於小港區區公所、大林蒲六里的里辦公室及社區發展協會等處,公開陳列環境影響說明書,期使公眾可進一步了解南星自貿二期開發內容及各項環境友善措施。2014/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