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三民第二分局覺民派出所巡佐宋雲芳及警員翁宗平於日前清晨5點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邏至轄區正忠市場時,發現一名男子行跡怪異。向前盤查時,蔡姓男子、81年次、有多項刑案資料)眼神恍惚,對於個人名字等相關年籍資料均亂報,企圖逃避警方盤查。當警方正欲將其帶返所查證身分時,男子見已無法逃避,遂老實報上個人身分證,經查詢發現,該男子因侵占案,於前兩日剛遭地檢署通緝。蔡嫌雖否認辯稱不知個人遭通緝,但從其不斷向警方亂報姓名的情形,顯然知道自己有涉案,在警方確認通緝身分後將其帶返所偵辦。
警方將蔡嫌帶回派出所時,依規定在對其全身搜身,而在搜身過程中,蔡嫌對於個人私密處一直閃避,偵辦毒品案件經驗豐富的巡佐宋雲芳便知道其身上藏有毒品,便要求蔡嫌脫褲子供警方檢視,果然在脫下褲子時,一包透明夾鏈袋便掉落,經檢驗秤重發現,該包違禁品是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含袋毛重共0.96公克。
警方偵詢時,蔡嫌表示該包毒品是在遊藝場中不知名男子提供試用,他因為工作不穩定還有家人不願理他,心情不好,所以才會拿來吸食。至於為何會將毒品藏在褲檔裡,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是警方列管毒品人口,若將毒品放在包包或口袋內,在警方盤查時容易遭發現,所以才會將毒品藏在私密處,企圖逃避警方查緝。對於這次被查獲,實在是不知道自己遭通緝,也不知道警方搜身竟如此落實。全案調查後,依侵占通緝及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同時警方亦擴大追查毒品上游,並清查蔡嫌是否仍有涉及其他刑案。2015/07/22







